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時間:2023-11-20 21:54:38 來源: 北京勞動糾紛律師網(wǎng) 閱讀:次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dāng)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yīng)當(dāng)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將面臨支付雙倍工資的法律后果。
而且,如果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qū)е潞贤瑹o法簽訂或者故意拖延而不簽訂合同的,還可能承擔(dān)其他法律責(z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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